第74节(1 / 2)
这孩子打架不要命,谁都不敢和他打。
大队长还记得,沈枭是被一辆气派的吉普车接走的,那车牌还是军区的,显然这孩子家世不凡,自个也有出息,都成副团级了呢。
“沈同志,这次调查你是特意来的?”
大队长想到了一种可能,沈枭找了那么多证据,把齐国华那王八蛋给弄得话都说不出,换了其他人,可不会这么尽心尽力,念丫头也可能会被冤枉。
“不是,凑巧了!”
沈枭没承认,但大队长压根不信,他也没再追问,心里还有一种‘只有他知道这个秘密’的喜悦和激动。
“三伯,我有事先走了。”
沈枭告辞,他还有要紧事办。
只有两天时间,得加快速度了。
“你忙,晚上上家里吃饭。”
“不了,念念做好饭了。”
沈枭边说边朝门口走,他腿长,一步抵别人两步,大队长小跑着追上去,只看到他的背影。
“念念……叫得这么亲,就知道有问题。”
大队长喃喃自语,突然得意地笑了,背着手,迈着外八字,哼着歌走了。
他当了十五年大队长,绝对不会看错,念丫头和狼崽子肯定在处对象,以后他就要有个副团级的侄女婿了。
“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,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……”
大队长哼歌的声音越来越大,喜悦之情溢于言表。
他的目标变了。
老二应该朝营长努力,不能眼皮子太浅,只看得到连长。
“呀呼嗨嗨一个呀嗨……”
大队长哼着不成调的歌,一团喜色地回了家,就连看到垮着脸的女儿,都没影响他的好心情。
唐家
“什么?那个高个标致后生是狼崽子?”
唐老太从椅子上蹦了起来,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。
“死丫头你没骗人?”
唐老太半信半疑,狼崽子和那个标致后生,就没一处像的,不对,那眼睛倒蛮像,都特别有神。
可这个子也差得太多了。
在老太太看来,就是武大郎一眨眼变成了武松,比变戏法还魔幻。
“骗你有钱赚?”
唐念念没好气地怼了句,拿出三十来只清明馃,甜咸各一半,放进锅里蒸。
一会儿沈枭就来了,他也爱吃清明馃,而且最爱吃雪团。
这家伙最喜欢吃甜食,和他冷峻的外表一点都不符合,小时候她的点心都给沈枭吃了。
“你蒸这么多干啥?”
唐老太心疼坏了,皇帝家都没这么过日子的。
“沈枭晚上家里吃饭。”
唐念念点了火,放了几根柴禾棒,另一口锅里添了水,等水开了处理鸡。
“你这丫头不早点说,家里啥菜都没有。”
唐老太急了,她最好面子,自家精打细算省吃俭用,可来了客人却必须拿出最高规格,而且对方是孙女对象,还是拿一百三高工资的领导,规格自然得按照顶级的来。
“有菜。”
唐念念早准备好了,野兔野鸡鸭子各一只,还有鱼和虾,都是空间里拿出来的。
空间里养的鸡鸭鹅兔长大了,鱼虾也长得特别好,还有九斤河里摸的螺蛳,养在桶里好几天了,沙子吐得干干净净。
这么多菜就算放在后世,也都拿得出手了。
唐老太放心了,让唐念念去一边待着,厨房可是她的场子。
“狼……小沈啥时候来?”
唐老太给螺蛳剪屁股,咔嚓一下,特别利落。
“吃饭点就来了。”
水烧开了,唐念念去杀鸡和鸭,然后褪毛。
唐老太撇了撇嘴,净说废话。
不过这次多亏了狼崽子,要不然齐家这些不要脸的,肯定还要闹事,这么一想,唐老太剪螺蛳的动作更快了,还打算晚上做菜要多放些油,不能怠慢了贵客。
天暗了下来,沈枭从镇上回来了,提了不少东西。
两袋鸡蛋糕,两袋桃酥,还有四瓶烧酒,是他在镇上买的,分成两份,一份给大队长,一份给唐家。
沈枭先去了大队长家,放下东西,大队长夫妇受宠若惊,不敢收。
“三伯,小时候承蒙照顾,念念还得劳烦你照顾!”
沈枭不善言辞,说话能一个字绝对不多说半个,而且人情世故也不懂,能做到这份上,已经是他的极限了。
主要是他反思了下,前几年他托别人了解念念的情况,消息经常会延迟,万一念念出了啥事,他可能赶不及过来。
应该拜托大队长照顾,住在一个村,又是念念的三伯,肯定比托付外人好。
“念念是我侄女,自家人照顾是应该的,你客气啥,东西拿走!”
大队长不高兴了,觉得沈枭小瞧了他,他岂是为了东西才肯照顾亲人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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